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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国版权指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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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国著作权法于1957年第一次制定,并通过1986年全面修改(1987年实行)以后总共18次的修改,形成了目前的体系。 1987年加入世界著作权条约(UCC)和日内瓦唱片协议,1995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(WTO)有关贸易的知识产权协定(WRIPs),1996年加入柏林条约,2004年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(WIPO)的著作权条约,具备了适应数字化环境的国内外著作权规范体系。另外,关于计算机软件著作物,以著作权法的特别法制定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法。2009年7月起实行著作权法和电脑程序保护法合并为一的修订版著作权法。

著作权定义
区分 权限
著作权 著作人格权 发表权、署名权、保护作品完整权
著作财产权 复制权、表演权、公众发送权、展示权、发行权、出租权、改编权
著作邻接权 表演者的权利 署名权、保护作品完整权、复制权、发行权、出租权、表演权、广播权、传送权、
广播补偿请求权、数字声音发送补偿请求权、使用销售用唱片的表演补偿请求权
唱片制作者的权利 复制权、发行权、出租权、传送权、广播补偿请求权、数字声音发送补偿请求权、
使用销售用唱片的表演补偿请求权
广播事业者的权利 复制权、同时转播权
DB制作者权   复制权、发行权、 广播权、 传送权
出版权    

著作权保护对象
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著作物有以下9种、此外2次著作物和编辑著作物也以著作物受保护(第二章第一节)。外国人的著作物按照大韩民国加入或者签订的协议受保护(第一章第3组)
区分 类型 内容
著作物 ①文字著作物 小说、诗、论文、演讲、演说等
②音乐著作物 通俗歌曲, 纯音乐、国乐、童谣、歌曲、歌剧、管弦乐、器乐、宗教音乐、主题歌等
③戏剧著作物 戏剧、舞蹈、哑剧等
④美术著作物 绘画、书法、雕塑、工艺、应用美术著作物等
⑤建筑著作物 建筑物、建筑物模型及设计图书等
⑥照片著作物 照片以及类似制作照片的方法制作的风景、人物、广告作品等
⑦影像著作物 戏曲片、动画片、广播节目、记录片、广告、游戏影像、音乐录影带、 教育影像等
⑧图形著作物 地图、图表、设计图、草图、模型等
⑨计算机软件著作物  
2次著作物   对原著作物的翻译、编曲、变形、改编、影像制作等
编辑著作物   词典、网站、文学全集、诗集、报纸、杂志、乐谱集、论文集、百科全书、教育教材、商品目录、单词集、问题集、问卷、花名册、传单、数据库等

韩国加入国际条约情况
条约/协定名 WIPO Berne Rome 唱片 卫星 WCT WPPT WTO
加入日期 79. 3. 1 96. 8.21 87.10.10 04. 6.24 09. 3.18 95. 1. 1

著作权法下载
著作权法
(法律第9625号、2009年4月22日、部分修订)
韩文
著作权法 施行令
(总统令第21634号、2009年7月22日、部分修订)
韩文
著作权法 施行法则
(文化体育观光部令第37号、2009年7月24日、部分修订)
韩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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