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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国著作权法于1957年第一次制定,并通过1986年全面修改(1987年实行)以后总共18次的修改,形成了目前的体系。 1987年加入世界著作权条约(UCC)和日内瓦唱片协议,1995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(WTO)有关贸易的知识产权协定(WRIPs),1996年加入柏林条约,2004年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(WIPO)的著作权条约,具备了适应数字化环境的国内外著作权规范体系。另外,关于计算机软件著作物,以著作权法的特别法制定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法。2009年7月起实行著作权法和电脑程序保护法合并为一的修订版著作权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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著作权定义 |
| 区分 |
权限 |
| 著作权 |
著作人格权 |
发表权、署名权、保护作品完整权 |
| 著作财产权 |
复制权、表演权、公众发送权、展示权、发行权、出租权、改编权 |
| 著作邻接权 |
表演者的权利 |
署名权、保护作品完整权、复制权、发行权、出租权、表演权、广播权、传送权、
广播补偿请求权、数字声音发送补偿请求权、使用销售用唱片的表演补偿请求权 |
| 唱片制作者的权利 |
复制权、发行权、出租权、传送权、广播补偿请求权、数字声音发送补偿请求权、
使用销售用唱片的表演补偿请求权 |
| 广播事业者的权利 |
复制权、同时转播权 |
| DB制作者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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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制权、发行权、 广播权、 传送权 |
| 出版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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著作权保护对象 |
|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著作物有以下9种、此外2次著作物和编辑著作物也以著作物受保护(第二章第一节)。外国人的著作物按照大韩民国加入或者签订的协议受保护(第一章第3组) |
| 区分 |
类型 |
内容 |
| 著作物 |
①文字著作物 |
小说、诗、论文、演讲、演说等 |
| ②音乐著作物 |
通俗歌曲, 纯音乐、国乐、童谣、歌曲、歌剧、管弦乐、器乐、宗教音乐、主题歌等 |
| ③戏剧著作物 |
戏剧、舞蹈、哑剧等 |
| ④美术著作物 |
绘画、书法、雕塑、工艺、应用美术著作物等 |
| ⑤建筑著作物 |
建筑物、建筑物模型及设计图书等 |
| ⑥照片著作物 |
照片以及类似制作照片的方法制作的风景、人物、广告作品等 |
| ⑦影像著作物 |
戏曲片、动画片、广播节目、记录片、广告、游戏影像、音乐录影带、 教育影像等 |
| ⑧图形著作物 |
地图、图表、设计图、草图、模型等 |
| ⑨计算机软件著作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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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次著作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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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原著作物的翻译、编曲、变形、改编、影像制作等 |
| 编辑著作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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词典、网站、文学全集、诗集、报纸、杂志、乐谱集、论文集、百科全书、教育教材、商品目录、单词集、问题集、问卷、花名册、传单、数据库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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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国加入国际条约情况 |
| 条约/协定名 |
WIPO |
Berne |
Rome |
唱片 |
卫星 |
WCT |
WPPT |
WTO |
| 加入日期 |
79. 3. 1 |
96. 8.21 |
ㅡ |
87.10.10 |
ㅡ |
04. 6.24 |
09. 3.18 |
95. 1. 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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著作权法下载 |
著作权法 (法律第9625号、2009年4月22日、部分修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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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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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著作权法 施行令 (总统令第21634号、2009年7月22日、部分修订) |
韩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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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著作权法 施行法则 (文化体育观光部令第37号、2009年7月24日、部分修订) |
韩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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